各学院:
为深化我校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拓展学生全球胜任力,根据与海外合作院校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现启动2025年秋季学期交换生项目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校际交换生项目是我校与友好院校基于双方学生交换协议开展的项目,学生可以根据协议到友好院校交换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双方互认学分。
二、报名条件(各项目具体条件见附件)
(一)交换生项目面向我校普通全日制、在籍在校就读的二、三年级本科生、硕士生;
(二)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为祖国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成绩及语言要求详见附件,所学专业须与交换院校开设专业匹配,建议提前与所在学院教务办/研究生院确认课程对应方案;
(四)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境学习任务;
(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境外往返旅费、生活费、教材费及其他费用;已交清在校应缴费用;交换期间需正常缴纳我校学费;
(六)承诺履行校际交换学生项目协议之有关义务;
(七)派出时年满18 周岁;
(八)每位学生在校期间一般只允许参加一次校际交换生项目(本科阶段参加过我校往年校际交换项目,但申请时为研究生的除外)。
三、其他事项
(一)交换项目详情及申请须知请见附件。
(二)我校仅具备推荐权,最终录取结果和条件由交换院校决定。
(三)为确保学分能够转换及顺利完成学业,在选择院校专业时,需与我校学科专业一致。
(四)顺利完成交换生项目、满足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可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学习专项经费资助管理办法》申请国际交流专项奖学金。
四、项目咨询与报名
(一)交换生项目具体信息及申请请咨询各项目负责老师,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校内选派流程等信息,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内咨询QQ群:868604203(进群请备注学院、年级、姓名),咨询邮箱:hnugjc2024@163.com。
校内审批流程:
1.下载并填写《学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暨奖学金申请表(交换生项目)》
学院教务办教师审核签字
学院领导审批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本科生完成学院审批后直接交至国际处
硕士生完成学院及研究生院审批后交至国际处
2.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学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暨奖学金申请表(交换生项目)》至国际处:
纸质材料提交:
• 龙昆南校区:田家炳教学楼808室
• 桂林洋校区:学生宿舍11号楼235室
扫描版材料提交:
• 申请表扫描版发送至:hnugjc2024@163.com
• 邮件标题格式:学院-年级-学号-姓名
课程修读、学分认定政策、学籍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请咨询学院教务办或教务处。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推荐工作,共同推进我校国际化人才培养进程。
附件2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暨奖学金申请表(交换生项目).docx
海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