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拟对达到相关规定使用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拟处置国有资产4件,资产原值19429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日至9月10日。
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0898-68951127
附件: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
根据《海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拟对达到相关规定使用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拟处置国有资产4件,资产原值19429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日至9月10日。
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0898-689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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